各班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奖励评选。
1、9月23日之前,各班按照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送到各辅导员处。请各辅导员老师把相关汇总表电子版9月25日上午12点之前发给毕奎奎老师。
2、学院学生会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总数相应增加。
5、各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6、各班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姓名、学号,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
201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