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寝室保持干净整洁,被褥、书本等学习生活用品注意摆放,禁止室内和阳台出现堆放废旧杂物和矿泉水瓶、酒瓶等现象。卫生检查如出现不及格现象,宿舍成员每人次扣本学期综测0.2分,出现五次或五次以上不及格取消宿舍全部成员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另根据学院领导要求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二) 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禁止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吹风、电热毯等高能耗电器,以及其他纯电阻发热电器等高危险电器,一经发现,取消此同学本学期一切评优,其宿舍全体成员本学期综测扣0.2分。
(三)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破坏限电器,在床上使用电脑、给手机和电脑充电;禁止从学生公寓走廊路灯、消防安全指示灯等处向寝室内私接电线。
(四) 禁止夜不归宿,须在23:00之前回到宿舍。
(五)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寝室存放酒精、汽油,使用酒精炉等,一经发现即刻没收。
(六) 禁止在宿舍和公寓楼内吸烟、焚烧杂物等。
(七) 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禁止随意摆放。
(八) 寝室无人时锁门,寝室人员休息时插门,门锁和钥匙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