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曲东 发布时间:2024-03-16
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开展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岗位聘用考核相关要求和《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2〕56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王介忠 杨乃涛
副组长:牟海萍 周 晋 黄昊飞 刘 会
成 员:曲 东 艾 兵 庄淑娟 刘 强 王晓斌 蔺红桃
邢令宝 周 振 王立开 牛学良
二、检查人员及时间范围
现聘教师系列教授三级岗位及以下人员、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辅导员系列。
业绩成果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1.3月18日,综合办公室以2022及2023年底公示的教学、科研、教研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分值为依据,完善相关岗位人员的《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成果信息表》(附件1);
2.3月19日-20日,教师本人完善个人信息、核心指标及公共服务部分。3月20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49313@qq.com;
3.3月21日-22日,由综合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及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对《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成果信息表》(附件1)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议;
4.3月23日-25日,将审议后的《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成果信息表》(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异议反馈电话:2781664 15288955399;
5.3月25日-27日:学院召开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分析中期检查情况,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等级,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填报《第四轮聘期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
四、有关说明
1.辅助系列由本学院审核后交至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统一汇总结果汇总表后上交;
2.公共服务分值不超过150分。工作量及核心指标等,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2〕56号执行;
3.2022年1月1日后进校的老师,不需要填报成果信息表,原则上可按照“B”定级;
4.中期检查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对于聘期任务完成明显滞后人员,学院将研究落实相关预警、提醒措施;
5.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下一步开展聘期中间空岗竞聘的重要依据。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