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考核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30

为贯彻落实《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432号),逐步建立和完善班级导师的长效工作机制,激励班级导师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结合班级导师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自评和他评相结合

       (二)重点工作和整体工作相结合

       (三)注重工作实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学业管理、日常管理三个方面。

(一)思想教育

1、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就业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2、对特殊群体(补考、重修、违纪、网瘾、家庭经济困难、性格内向、心理问题、精神抑郁等特殊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引导。

(二)学业管理

1、经常深入学生课堂,了解学生上课情况,掌握缺勤学生基本情况并与之谈话,特殊情况与辅导员及时交流。

2、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工作,杜绝考试违纪与作弊。

3、积极引导并督促学生努力学习,不断提升数学、英语、计算机等考试通过率。

4、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扩大知识面,积极参与学科类、科技类竞赛,积极参加相关技能培训。

5、加强对学习困难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其努力完成学业,促进班级整体学业水平不断上升。

(三)日常管理

1、班级导师需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等情况,参与学生的绿卡评定工作。负责班级班委、团支部成员的选拔、备案、管理、考核。对学生的奖、助学金评定、党员发展、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给出建议。

2、定期召开班委会(每两周至少一次)、班会(每月至少一次),有完整的工作会议记录。

3、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到课率。

4、关心学生生活,和学生的交流沟通密切,及时排解学生中存在的矛盾。每学期与每个学生至少谈心1次。

5、切实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认真了解违纪学生具体情况,帮助分析解决,做好教育、安抚与疏导工作。

7、组织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

8、积极引导班级建设,班风学风良好。

9、定期与辅导员沟通联系,交流学生情况,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10、如实、详尽、认真地填写工作笔记。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于每学年末(6月份)进行, 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价、辅导员评价、导师工作记录评价和工作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成立班级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班子成员、团总支成员和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组成,负责班级导师的考核。

(一)个人自评:班级导师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在《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考评量表》(附件1)中填写自评分。此项考评不计入最终分数。

(二)学生评价:考核小组从班级导师所负责班级的学生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学生,对班级导师进行评议(被考核班级导师回避),填写《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考评学生评价量表》(附件2),并由考核小组统计出每个导师的得分。此项考评占70%

(三)辅导员评价:由相关辅导员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交流情况,对班级导师进行评议,填写《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考评辅导员评价量表》(附件3)。此项考评占10%

(四)导师工作记录评价:根据导师记录的《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工作笔记》情况进行评价,由考核小组成员填写《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考评工作记录评价量表》(附件4)。此项考评占10%

(五)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绩效主要由被指导班级学生取得的成绩确定,如研究生考取率,英语四、六级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各类国家、省级举办的设计和技能大赛中获奖情况,各种文艺、体育比赛获奖情况,科技学术成果(参与应用技术推广、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填写《化学工程学院班级导师考评工作绩效评价量表》(附件5)。此项考评占10%

(六)考核小组综合个人自评、学生评价、辅导员评价、导师工作记录评价和工作绩效评价情况,最后确定被考评班级导师的等级。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优秀率≤30%),9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成绩优秀的作为学院“优秀导师”,根据学校人数要求从中推荐校级“优秀导师”人选。

(四)班级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

2、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学院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班级导师。被考核导师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申请复核,学院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一周内提出复核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班级导师本人。

五、本办法由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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