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31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2012年度安全稳定工作措施,保障校园及师生安全,现就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弘扬生态文明祭扫文化。清明节期间,是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切实加强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倡导“科学、文明、生态、安全”的祭奠方式,表达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情怀。广大师生员工在清明节期间祭奠、观光、探亲访友时,要关注天气变化,保障交通安全;要自觉遵守陵园、景区文明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并教育引导亲属、子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玩火、不破坏、不采摘花卉,注意保护校内外环境,加强防火工作、保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积极争当文明使者;在祭祀时,要破除陋习、文明祭奠,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对于有组织的祭扫活动,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履行审批制度,保障活动安全。严禁以个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招聘会、旅游观光等活动。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校园管理,加强安全自查,落实安全责任,并妥善安排单位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所属区域、所管设备的防火、防盗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清退闲散人员;发现隐患,妥善处置,做好防范;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报告。

备注:【校园110值班电话:西校区278(1110);东校区231(3110);学区派出所电话278(7110)】。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