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魏飞 发布时间:2024-10-28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学生函〔2024〕25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接省资助中心最新通知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经追加,共计102个(按照1.1比例差额后名额,总差额数应为10个)。根据名额增加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第一批次校级评审会评选的51名国家奖学金建议人选全部等额推荐,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名额仍为51人(差额后),校级评审差额10人;省政府奖学金等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3名、省政府奖学金3名。

    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专业)进行排名。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六)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总体安排

    (一)10月31日前,完成院级答辩并公示;

    (二)11月1日16点前,各学院通过公文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建议名单》;建议人选获奖、科研等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301。

    五、学院评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的方式,初步确定学院的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进入答辩评议会。

    (二)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

    1.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原则上包含系(部、室)主任、专业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2.公开答辩评议。学院组织由全体评选委员参加的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候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评选委员会成员可以就候选人情况当面进行质询。答辩评议会由副书记主持。

    3.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形成学院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

    (三)公示审批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材料提交

    1.报名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的同学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名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只需填写第一页(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1)。

    2.填写《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5)。填写要求:

    (1)智育、综测成绩为2023-2024学年成绩,填写须与网上服务大厅导入成绩一致;

    (2)排名均为专业排名;

    (3)科创竞赛获奖情况栏填写要求:

    ①科创获奖奖项名称要按照“参加竞赛名称(竞赛等级)+获奖等次+作者排序”填写,如: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国A赛事)二等奖,1/3,并按奖项高低进行排列。竞赛等级严格参照《2024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附件6)进行填写。

    ②颁奖单位为多个的,只填第一个。

    (4)主要科研情况栏填写要求:

    填写论文发表、专利、专著、参与课题与研究项目情况,填写格式按照参考文献格式填写。参与研究课题和项目的,需填写项目名称+作者排序+项目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

    3.获奖证书、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要求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4.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28日(周一)晚上21:00-:22:00之间,将获奖证书原件、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纸质版证明材料和附件3、附件4纸质版交至13号教学楼547室,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邮箱:hxhgxyxsk@163.com,过期将不接收任何材料。所有报名同学同时加入qq群:602038039。联系人:王同学,19553351540。

    5.公开答辩评议时间将通知qq群另行通知,报名同学可提前准备答辩PPT,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成果展示等,答辩严格控制在4分钟以内。

附件2: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