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准入考试工作安排相关事项

发布人:魏飞 发布时间:2024-09-05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规定,实验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签订“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为做好 2024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

1.人员:2024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2.时间:9月2日—9月30日,课时:2课时。

3.方式:各学院统一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授课教师,确定上课时间、地点和学生情况,并于9月10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安排表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4.内容:各学院结合本单位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及本专业实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内容主要为:安全准入制度的重要性,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安全通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

5.学习资料:以《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2024 版)》(附件)、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网站内容为主(可在线学习、在线练习),学院也可指定相关学习资料。

       二、实验室准入考试

1.参加人员:2024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未参加过实验教学准入考试的专兼职教师、相关管理人员等。

2.考试时间:10月8日—10月20日。

3.合格分数:90分(满分100分)。

4.考试形式:线上考试。

5.考试安排

(1)考试组织。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学院管理员负责导入本学院考生信息,按照专业要求设置试题比例并抽取试题,组织学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操作流程见学院管理员系统操作明白纸。

(2)考试系统网址:http://211.64.28.84。

(3)考试完成后,各学院将系统中导出的通过人员信息、未通过和缺考人员信息(含学院、专业、学号、姓名等信息)10月27日前发至联系邮箱。

(4)对于未通过准入考试的师生(含前年度),各学院可以组织补考。

6.学院组织签订《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可直接打印签订,也可通过网站签订。

7.考试合格后,个人通过网站打印(进入实验室需携带)或截图《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保存在手机中备查。只有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师生,才允许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学院应严格审查程序,对于未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学院和师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李传高

联系电话:2783680 13589580001

E-mail:zsaq@s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