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化学化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4-04-09


 

各班级、团支部,全院在校生:

   
为进一步加强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组织建设,增强学生工作凝聚力,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经学院团委同意,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批准,拟定于2024411日召开化学化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411日(星期四)下午;

地点:15号教学楼101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修订《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共2299人。本次大会代表拟定120名,符合规定比例要求。根据各班级学生人数,按照工作需要和代表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的原则,将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班级由下而上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学院学代会代表酝酿推荐工作,所推荐的代表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代表性。学代会是学生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代会工作,做好本班级学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
四、会议要求
(一)大会代表应本着积极严肃的态度参加大会,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联系同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代表义务;

(二)全体与会人员遵守大会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三)与会代表应于开会前15分钟入场签到,按指定位置就座,开会时不得随意进出会场;

(四)大会文件由工作人员统一分发,应妥善保管;

(五)投票选举时,学生代表应各自独立行使选举权,不得相互影响;

(六)与会代表应服从大会各项安排,注意会场秩序,爱护公物,保持会场清洁;

(七)与会人员手机等电子设备应关闭或调整为振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