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实验废弃物处置办法

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3-12-05

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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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院字〔202114


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实验废弃物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废弃物是指我院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化学品、实验废固、实验废液、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包装物、过滤吸附介质等固体废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范围内所有涉及产生实验废弃物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包括实验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回收、转运、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全院教职员工、博士后、各类聘用人员、短期访问人员以及在校学生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实验室负责人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 责任体系

第五条 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和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制。

第六条 实验管理中心是学校实验废弃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工作,落实实验废弃物集中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转移、处置实验废弃物。

第七条 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废弃物的管理,指定专人落实学院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存放、转运,监督检查学院各实验室的废弃物收集、存放和转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 学院实验废弃物处置负责人在学院实验中心领导下,配合学校实验管理中心组织学院实验废弃物收集、存放、转运。

第九条 实验室是实验废弃物的直接产生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落实本实验室相关责任、实验废弃物收集、存放和转运、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转运等工作;建立本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实验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等情况;坚持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向学院或学校汇报。

第三章 实验废弃物收集和存放

第十条 各实验室须按废弃物种类和特点规范配备实验废弃物收集桶(附件1),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实验废弃物收集桶上应张贴并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其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或标识。

第十一条 固废的收集和存放

固废是指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固态废物,主要包括固态、半固态的化学品和化学废物,原瓶存放的液态化学品(以上统称废弃化学品)以及化学品的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化学品的玻璃器皿、一次性手套、滴管、注射器等(统称其他固废)。

(一)固废的包装:要求采用性能稳定、大小合适、中等强度的包装材料(如收集箱、编织袋等),完好、结实、牢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不易破损、泄漏。固废收集前在包装材料上按要求张贴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废弃化学品还需再张贴信息显著完整清晰的《废弃化学品明细清单》。

(二)固废的收集

1.废弃化学品的收集

1)确保原标签完好,原标签破损的须补上标签。对原有标签无法辨认的化学品,应对其进行基本化学特性鉴定(如酸碱性、氧化还原性、燃爆性、腐蚀性以及是否具有生物剧毒性等),以便于后续处置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2)瓶装化学品需旋紧瓶盖后竖直整齐放入收集箱;其他化学品和化学废物需用包装袋装好并扎好袋口,贴上标签写明名称和成份,袋口朝上放入纸箱内;

3)废弃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特性和安全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禁止将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废弃化学品混装;瓶与瓶之间应做相应隔离缓冲,避免碰撞破裂;

4)性质活跃,遇空气或水能起反应的废弃化学品须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2.其他固废的收集

化学品空瓶应单独装箱收集,瓶内不得有任何残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玻璃器皿、一次性手套、滴管、注射器等应先用塑料袋分装并扎好袋口,贴上标签并注明名称,然后袋口朝上放入收集箱内;针头等锐器需将尖锐部分保护住后(如放入专用锐器盒等)再收集。

3.固废的收集以包装材料能密封为限,瓶装化学品和空瓶不能叠放,每箱(袋)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

第十二条 废液的收集和存放

废液是指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酸碱废液、废有机溶剂、含重金属的废液以及其他各类含有化学成分的液体废物。

(一)废液的包装:要求采用耐强酸、耐强碱的高密度聚乙烯废液桶。废液收集前在废液桶上按要求张贴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

(二)废液的收集

1.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和安全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禁止将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废液混放;

2.遇水能起反应的废液须放入指定容器中,并特别标注;

3.不得将废液倒入化学品原容器内;严禁将非化学废液倒入废液桶内;

4.每次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核对该废液桶上张贴的《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标识的主要成分,确保新倒入废液不会与已有废液发生异常反应;

5.废液桶内须保留足够的空间切勿装满,废液不能超过容器体积80%或与桶口间距保留至少10 cm

第十三条 剧毒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一)剧毒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不同剧毒废弃物应分别存放在单独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按要求张贴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

(二)学院单独列清单提前报送学校审核,并由“双人”送至学校化学品仓库存放,由学校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处置。

第四章 实验废弃物回收、转运及处置

第十四条 学院定期组织实验废弃物的回收、转运,对未按要求进行收集、未张贴标签、使用不规范收集容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废弃物不予回收。

第十五条 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当实验室内废弃物累积较多时,可向学院提出回收申请。

第十六条 实验废弃物的处理流程见附件2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实验废弃物收集、存放不规范的实验室,学院责令实验室即时整改;整改不力、不及时的,学院将勒令其关停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实验。

第十八条 对违反相关规定,随意倾倒废液、抛弃废固的实验室和当事人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11220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及编号

序号

类别名称

分类释义

危废编号

推荐包装

1

含剧毒化学品的废物

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

HW49/900-100-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铁质桶,内部使用填充物填满

2

含有机溶剂的废物

含一种或多种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HW49/900-100-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塑料制, 25L小口桶,50L大口桶

3

含重金属的无机废液

废物中存在较高浓度重金属离子的无机盐废液

HW49/900-100-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塑料制, 25L小口桶,50L大口桶

4

含酸碱类腐蚀性废物

废物中存在游离高浓度的酸或碱,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HW49/900-100-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塑料制, 25L小口桶,50L大口桶

5

生化制剂类废物

采用生物化学法实验所产生的废液、培养液和培养基

HW49/900-100-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塑料制,培养基密封后放置于纸箱

6

实验室废弃用品

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用品(失效的或未使用完的试剂)

HW49/900-100-49

(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原试剂箱(带泡沫垫等保护装置)

7

实验室废弃器皿

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弃器皿及空瓶

HW49/900-100-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危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原试剂箱(带泡沫垫等保护装置)

(如有废液废物分类不明,请参考2015国家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名录)


附件2 实验废弃物处理明白纸

一、提前上报实验中心废液标签、废液桶、废固桶需求量并领取。

二、废液桶的要求

使用学校统一购置的废液废固桶或耐强酸、强碱的高密度聚乙烯废液废固桶进行收集。废液废固桶瓶盖不能有遗漏现象。

三、废液预处理

对容易产生危险的废液废固须事先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倒入相应废液废固桶内。遇水能起反应的废液须放入指定瓶中,并特别标注。

四、废液、废固的收集

1.分类收集:

1)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收集(见附件1);

2)重金属、重金属盐,特别是汞和汞盐要单独存放;

3)易制爆,易制毒单独存放;

4)废固,废液,空瓶单独存放;

5)瓶装废液试剂需要装入框内,瓶装废固试剂,空瓶用框或者箱都可以,但需注意,所有物品不允许超过框或者箱子的高度;

6)禁止把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废液混放;

7)非化学废液严禁倒入废液桶中;

2.作好记录:废液或废固倒入废液废固桶后,按要求在“危废标签”上写明倒入废液或者废固的主要成份;

3.停止收集:废液或者废固表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 cm

五、废液、废固、空瓶的贴标

所有需要处理的废液废固桶,框装试剂,箱装试剂以及空瓶都需要贴上“危废标签”;

1)标签上所有信息都需要填写,电话联系人填写教师信息,HW号统一为49,数量填写质量或者体积,空瓶填写个数。(注意:空瓶的危废标签也需要全部填全)

2)桶装试剂将标签贴于废液废固桶,框装箱装试剂或者空瓶将标签贴于框外或箱外并粘贴牢固。

(3) 标签未粘贴填写好的不予回收。

六、台账

1.瓶装试剂放入框或者箱内后,以框或箱为单位放入纸质版台账

2.需要填写四个表格,分别是:

姓名-1:化学液固体废弃物收集保存台帐

姓名- 23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台账记录(样表)

姓名-4:化学废弃物登记表(汇总样表)

化学废液、固体废弃物收集保存台帐模板

实验室名称:负责人:

序号

时间

废弃物主要成分

状态

数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021.05.20

三氯化铁溶液,火棉胶

10L



2

2021.05.26

三氯化铁溶液,火棉胶

5L






15L



桶装试剂填写标准

1

2021.06.03

氯化钠

5kg



2

2021.06.03

氯化钾

2.5kg






7.5kg



瓶装试剂以框为单位填写标准




空瓶

28




2, 3中红圈地方签名不删除,全部电子版打印(如下图)

七、审核

将电子版发送到实验管理人员邮箱,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台账交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八、系统填写

各组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废弃物登记申请。可以分大类填写,如无机盐、废酸、废碱、有机物等等。

网址:http://sysaq.sdut.edu.cn/login.html

用户名:工号

密码:syaq+工号

进入系统后,依次选择“化学品”-“废弃物登记”-“+废弃物登记”

填写基础信息,选择自己所属分室,按照大类分开填写即可。

例如:

注意:如果没有提前填写系统,实验管理中心审核不通过,不予处理废液废固。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液固体废弃物收集台帐









实验室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间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启用日期:______________

填 写 说 明

 1. 本记录每间实验室一本,请实验室负责人及时、认真记录,妥善保管。

 2. 产生日期、时间:为危险废弃物产生的日期和时间。

 3. 数量:危险废弃物的计量单位为千克或升。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房间负责人或实验负责人。

序号

产生时间

废弃物主要成分

状态

数量

(kgL)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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