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3-10-17

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01

指导原则



(一)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二)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02

各类奖助学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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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学院评选推荐程序



(一)工作部署

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院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奖助学金评选信息,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解答学生的问题。

(二)申请及资格审查

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结合个人实际,确定申请项目,向学院提出申请。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条件却未申请的学生查明原因,确定最终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议工作

1.各班级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学生代表人数

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成员总数的30%,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班级评议小组全面了解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并将评议材料存档。

2.成立年级评议小组,辅导员为组长,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申请人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

3.成立学院评议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由学生工作人员、各年级学生代表、部分教师代表组成。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四)公示上报

学院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查明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

时间安排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有意向申请此类奖助学金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于10月1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各带班辅导员处;

(二) 其他类奖助学金的申请

1.请学生本人将申请材料(申请表、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于10月26日下午2:30-4:30提交至13号楼547,并现场扫码填报奖项电子版汇总表,逾期不交者不再受理。

2.由学院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3.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审查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4.学院年级评议工作小组复审并进行评议。

5.学院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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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各级评议小组要高度重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奖助学金评选的每一个环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实施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民主评议,发扬主人翁精神,把涉及学生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要求的时间上报材料,材料内容要书写规范、完整、准确。

(二)各班级要严格纪律要求,树立底线意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奖助学金的发放要严格按审批名单足额发放,严禁进行二次分配或收缴奖助学金用于班级集体活动。

(三)各班级应通过奖助学金的评选。树立正气,建立健康、和谐的同学关系,树立学习榜样,评议过程中不得拉关系,不得拉选票。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公正评选的行为一旦举报查实,必将取消相关人员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并将严肃处理。

(四)学院建立学生反馈机制,对学生提出的意见认真落实处理,给予学生答复,维护学生的权益。学院将组织评选督导小组,对奖助学金的评选进行全程督导,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将作出及时反馈。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学院开设监督电话:2785550;电子邮箱:(hxhgxyxsk@163.com) 专门接收有关奖助学金的问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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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王佳琦

复审:王菲

终审:牟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