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2-07-01
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化工院字〔2022〕5号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过夜实验的管理规定
(试行)
夜间为实验事故高发时段,为加强和规范我院过夜实验的管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原则上,各实验室应避免安排过夜实验,每天晚上23:00之前实验人员必须离开实验室。
第二条过夜实验,是指每天23:00-次日08:00的时段,所有在实验室内进行的实验,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反应、使用实验装置、操作仪器设备等。
第三条 过夜实验的分类
(一)特殊过夜实验
1.加热反应;
2.压力反应;
3.使用丁基锂、叔丁基锂、氢化钠、叠氮化钠等危险试剂的反应;锂、钠、钾、镁粉、铝粉等活泼金属;
4.使用或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反应;
5.使用剧毒化学品;
6.非恒定条件下进行的反应;
7.使用乙醚等低沸点试剂、需要溶剂进行回流的反应;
8.红外灯烘烤样品;
9.电池测试;
10.经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其他实验。
(二)一般常规过夜实验
1.常温(或低温)、常压条件下进行的非放热的实验,且不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易爆品,实验过程无爆炸危险隐患,确认反应稳定;
2.常压加热反应,符合以下:①反应瓶不超过100 mL;②反应温度不超过80℃;③不需要溶剂回流;④反应稳定2小时后人才能离开;⑤经常检查实验设备的性能,不得带病工作;
3.恒温烘箱(≤100℃)、冷冻干燥仪、使用不可燃冷却介质的低温循环仪等;
4.常年24小时运行、性能可靠稳定的仪器设备,必须确保接线可靠、无安全隐患。
第四条 过夜实验的申请程序
(一)特殊过夜实验
1.实验人员必须在当天16:00之前填写《化学化工学院过夜实验申请单》,由用房负责人(导师)或其指定的委托人签字同意,明确值班人员,交学院实验中心备案;
2.过夜实验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学院实验中心存档,一份贴在实验室门上显眼处,一份交各大楼值班室备案,供值班保安人员夜巡核对;
3.过夜实验申请单一律当次有效;
4.申请单涂改无效,如有修改,需重新申请备案。
(二)一般常规过夜实验
1.实验人员必须在当天17:00之前填写《化学化工学院过夜实验申请单》,由用房负责人(导师)或其指定的委托人签字同意,可不安排值班人员,交学院实验中心备案;
2.过夜实验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学院实验中心存档,一份贴在实验室门上显眼处,一份交各大楼值班室备案,供值班保安人员夜巡核对;
3.过夜实验申请单一律当次有效;
4.申请单涂改无效,如有修改,需重新申请备案。
第五条 过夜实验,必须确保所有进行的实验都保持安全状态。确保实验台面周围清理干净,不得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过夜合成类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门须拉到最低位置。认真检查所有带水的接头(水管),并保持合适的压力。
第六条 过夜实验的人员职责
(一)用房负责人、导师、实验人员是过夜实验的直接责任人;实验人员必须遵守过夜实验管理规定,确保过夜实验的安全。所有当天进行过夜实验的用房负责人(导师)、实验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可以进行有效联络。
(二)值班保安人员必须对实验室进行例行的巡查,一定要认真检查每一处过夜实验。夜间巡查人员有权停止未经审批和备案的过夜实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规者承担。若发现无人员看管的过夜实验,一经查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将对相关人员给予惩处。未经审批,擅自过夜实验造成安全事故的,从重处理。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学院辖内所有实验室,请学院师生员工务必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过夜实验申请单》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6月28日
化学化工院过夜实验申请单
课题组(实验室)名称 | 房号 | 用房负责人(导师) | 手机 | ||||||||||||||
申请 原因 | 实验内容(运转设备名称、所用药品、试剂等) | ||||||||||||||||
所在 位置 | (注明在实验室内的大致方位) | 紧急情况 处理措施 | |||||||||||||||
有人值守过夜实验请填写所有参与人员姓名及电话;无人值守过夜实验请打钩( ) | |||||||||||||||||
人员1 | 手机 | 人员2 | 手机 | ||||||||||||||
过夜实验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 ||||||||||||||||
申请承诺: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实验,不做与实验、学习无关事宜;严格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确保安全,自觉接受监管;期间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所有参与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用房负责人(导师)意见:本人已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实验的安全防范并对实验室的安全全面负责。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备案意见:收悉该过夜实验申请。请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确保安全。凭此单到门卫处进行过夜实验登记,以备夜间值班人员巡查时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监管。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物业值班人员巡查登记(每晚巡查不少于2次,记录好时间、标明情况并签名,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打用房负责人(导师)电话并向学院反馈,必要时第一时间报警): |
注:1.特殊过夜实验需有人值守;无人值守自行运转的设备,须事先做好安全防范,周边清理干净,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品,
2.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院实验中心存档,一份贴在实验室门上显眼处,一份交各大楼值班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