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一诺威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0-08-09

 

“一诺威奖学金”由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旨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学生发扬创新、求实、进取的精神,培养学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健康身心。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化学化工学院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二、奖项设置

1.董事长奖学金

2.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3.十佳班长、团支书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一)董事长奖学金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和执行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近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专业前15%,无不及格科目。

(3)宿舍卫生成绩良好,近两学期宿舍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2.符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董事长奖学金的评选。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学校或学院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风尚;

(2)学习成绩优异,在各类学习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创新能力突出,获省级科创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以第一、二(老师为一作)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专著;

(4)具有文艺特长,获各类省级文艺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具有体育特长,获各类省级体育比赛前六名及以上奖励;

(5)具有组织特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至少3次获得校级表彰,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称号;

(6)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7)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和学院做出贡献。

(二)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无违规违纪情况。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列专业前25%,且无不及格科目。

(3)宿舍卫生成绩良好,近两学期宿舍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2.符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1)学习成绩优异,在各类学习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科创比赛,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为学院科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文艺特长,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为学校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体育特长,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前八名,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具有写作特长,在各类征文比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学校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6)具有组织特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至少2次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称号,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7)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优秀服务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调查报告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8)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 十佳班长、团支书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学习生活中无不当言论或行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乐于助人、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热心公益,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违规违纪行为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积极完成学院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密切联系同学,准确及时地反映班级同学对学校或学院教育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好评;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

(3)担任班长或团支书满一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近两学期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列前40%,无挂科现象;

(5)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良好,近两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6)班级获学校“十佳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易班优秀班级”、学院“十佳班级”等称号,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奖学金每年5月份评选一次。成立由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参评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由所在班级按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将主要事迹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

3.材料的核查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初选名单在学院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通过评议的初选名单,经院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按推荐名额向“一诺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由评审委员会审批并公示。

4.奖励标准:董事长奖学金评选1-5名同学,每人奖励3000元;十佳大学生评选10名同学,每人奖励2000元;十佳班长、团支书评选10名同学,每人奖励1000元。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诺威奖学金” 申请表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5月


一诺威奖学金”            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近两学期学习成绩

名次/人数

5/40,3/40

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

名次/人数

4/40,2/40

 

 

 

 

 

 

 

 

 

 

 

 

 

班级

意见

 

班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党总支意  见

 

(章)

年     月     日

评审

委员会

意见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