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0-08-09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化学化工学院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激发师生党员在良好校风、学风创建中的骨干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考核原则与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和对党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以服务大众为导向,重视日常行为的考核,引导师生党员养成良好的习惯,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作、特色项目和负面清单项目等。
1.基本工作包括参与组织生活、落实支部工作、发挥带头作用等。其中参与组织生活包括积极参加“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培训、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落实支部工作包括执行文件精神、下达工作任务、记录党员手册等,发挥带头作用包括学习强国、帮扶贫困生等。
2.特色项目包括获校级以上党内表彰、宣传报道、参与党建工作项目等。
3.负面清单包括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每学期末开展1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支部书记评价等。
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采用台账记实、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台账记实主要呈现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导检查采用实地查阅资料、谈话交流等方式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结合组织生活会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
3.党支部书记评价。党支部书记在学期末对每个党员按照任务落实情况、工作执行力度、服务群众意识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评价。
五、计分标准及等级评定
计分标准及等级评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本着督促党员的原则进行。
1.计分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分,党员民主评议占30分,党支部书记评价占10分。特色项目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等级加分。负面清单实行扣分制,不设限。
2.等级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学院对考核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90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得分80-90之间的定为“合格”等次;得分≤80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奖评优、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七、附 则
1.本条例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