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办法

发布人:王永振 发布时间:2020-08-09

 

为加强我院“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海外学习交流机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我院本科学生提供更好的海外学习交流机会,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丰富阅历,以适应未来日益国际化、多元化的工作环境需要,同时促进学院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选拔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符合“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条件的在校本科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符合“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所规定的成绩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成绩证明材料;

4.在校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四、考核办法

1. 考核分数由绩点成绩、英语考试成绩及附加分三部分组成;

2.绩点成绩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课程绩点成绩,该项占考核分数的百分之六十。英语考试成绩指学生参加国家四、六级考试成绩,该项占考核分数的百分之四十。国际语言考试加分作为附加分部分,该项加分是指通过TOEFL、IELTS考试,并以具体考试成绩作为附加分得分依据;

3.英语考试成绩以四六级成绩作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试分数÷总分710×100),提供六级成绩的同学在百分制的基础上乘以难度系数1.375(4000/5500=1.375);

4.英语四级与英语六级都通过的同学按成绩折合后的最高分参与评比选拔;

5.通过国际语言考试的同学,可在汇总成绩总分之上获得10-20分的加分,需出具有效成绩证明:

TOEFL成绩

加分值

IELTS成绩

加分值

TOEFL46-59(含59)

10

IELTS5.5

10

TOEFL60-78(含78)

15

IELTS6.0

15

TOEFL79+

20

IELTS6.5+

20

6.汇总成绩计算:

绩点成绩×0.6+英语考试成绩×0.4+国际语言考试加分

7.根据汇总成绩由高到低将申请人进行排序,排名在前的优秀本科生将优先获得免学费交流学习机会。

四、其他事项

1.GRE、GMAT等其他语言成绩,不可替代TOEFL或IELTS成绩;

2.如有特殊原因放弃名额的,将重新排序选拔;

3.如申请时尚未参加考试,请提交报考凭证;如考试成绩未出,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事后补交官方成绩证明;

4.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