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社会实践宣传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7-21

各校级重点及精品团队:

    为鼓励各实践团队广泛投稿、积极宣传,学院拟在开学后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会议上针对重点及精品团队的新闻负责人,评选出“社会实践宣传先进个人”并颁奖。具体评奖规则如下:


    1.根据下表所示新闻中稿量的计分规则,规定每位重点及精品实践队的新闻负责人需要完成基础工作量,即是作为本队的新闻负责人需要完成的最低投稿数量,在此基础上投稿越多,计分越多。未完成基础工作量的新闻负责人不具有评奖资格。不同级别的网站中稿所计分数不同。



网站

 

计分

 

 

青春在线

1

理工青年

1

新闻网

1

 

 

中国大学生在线

5


中青网教育频道三下乡栏目

(“熊孩子社区”投稿)

完成最低投稿量的基础上,在此网站上有宣传稿件投中则直接被评选为“社会实践宣传先进个人”

其他网站

2~3分,视网站酌情计分

基础工作量

(最低投稿量)

校内网站5篇(同一稿件在不同网站发布亦可计入总篇数),校外网站2篇(其中至少含国家级网站1篇)



    2.参与评奖的新闻负责人请仔细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于8月20日前将文档发送至邮箱huagongxwb@163.com

    3.根据最终计分,评选“社会实践宣传先进个人”奖。

    4.附件中的表格信息务必真实填写,评奖前期将根据所填中稿网址和新闻截图对稿件作者等信息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

     点击下载附件:社会实践新闻统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