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02

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由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拟定于2016年6月上旬召开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经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拟定《关于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方案及代表推选方法的说明》(附件1)。我院学生会将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2)及相关规定,选举产生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结合我院实际,具体选举办法如下:

 

一、选举条件: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学兼优,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能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在校本科生和专科生均有资格当选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二、选举流程:

(一)大一、大二各班级,经班内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推选出1名普通同学、1名学生干部共2名同学为正式学生代表候选人。注:如果班内存在一名或多名少数民族同学,除评选出的2名同学外,另外至少推选一名少数民族同学为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候选人(即:2名正式学生代表候选人+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候选人)。

(二)各班级正式学生代表候选人与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候选人填写《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申请表于5月3日晚19:00-21:00交到13#547;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并于5月3日晚10点之前发送到邮箱:huagongmsc2016@163.com。

(三)院学生会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根据代表的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酝酿,从中选出28名同学为学生代表候选人,后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后,举行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20名代表(包括2名少数民族学生代表)。

(四)学生党员不参与班级评选,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由各党支部会议选举产生,后经党委(党总支)无领导小组讨论,确定2名党员为正式学生党员代表。

(五)院学生会存档,并将22名学生代表上报到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各班级务必积极组织、认真评选,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推选工作。

附件一 关于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方案及代表推选方法的说明

附件二 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