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17



特别说明:

1、工作时间:早上6:50前集合,在指导老师监管下,由学生组长领取并分发工具,7:00前到达各自保洁岗位开始工作;7:40前学生将工具集中到组长处,7:50前组长将工具送还至工具室。中午12:50前集合,工作至13:50前结束。无周六日、节假日。每日两次保洁,每日保证工作时间二小时。
2、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学分纳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中,完成1个周期的劳动,考核合格以上的(包括合格),记1个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0.1分的奖励学分。(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5)


劳动实践区域 劳动安排 轮值学院 组次人数
一至五区 (5#—22#学生公寓、第四食堂周边和第四体育场内硬化路面及绿化带) 第9周(4月25日—5月1日 化学工程学院 共5组、10人/组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爱校荣校意识,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经研究,决定在大学生中开展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劳动区域

由物业管理中心提供适合学生劳动的公共卫生区域,让学生体验劳动的价值。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按就近原则参与劳动。西一区集中居住的学院负责劳动的区域为文化路、第一体育场,设10个劳动岗位;西二、西三区集中住宿的学院负责劳动的区域为5#22#学生公寓、第四食堂周边和第四体育场内硬化路面及绿化带,设50个劳动岗位;商学院负责东校区体育场和1#教学楼周边的劳动区域,设20个劳动岗位。具体区域划分请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学生工作处总体负责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可以以个人名义,也可以以班级、团支部、社团、协会、宿舍为单位申报,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引领示范作用。学生集中居住区内各学院轮流参加;东校区由商学院负责。本学期安排的劳动时间为第418周,各学院的具体轮值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申报学生填写《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登记表》(附件3);学院填报《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分组统计表》(附件4),《分组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物业管理中心胡婷婷老师,邮箱:24988057@qq.com,联系电话:2787250。

2、管理考核。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参加体验式劳动学生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劳动成绩的审核、评定,切实保证卫生保洁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卫生区内单位责任岗位的划分,每个单位责任区下设1个学生组长岗位,9个保洁岗位,卫生区内设有指导老师。

3、学分认定。校团委负责将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学分纳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中,完成1个周期的劳动,考核合格以上的(包括合格),记1个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0.1分的奖励学分。(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5

三、考核标准

体验式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应以体验教育为主,培养劳动观念,体验劳动价值,适当给予经济报酬。每天早上和中午各打扫一次,每次按1小时记,7天为一个劳动周期,每个劳动周期每人20元的报酬,由物业管理中心考核和发放,学生劳动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6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所蕴含的教育意义,将这项活动与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劳动实践。各学院要安排一名辅导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名单报陈兆磊处。

2、加强管理。参加体验式劳动实践的学生应服从指导老师和组长的领导及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责任区清洁,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旷工、误工。

3、强化安全。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指导的老师既要关心、爱护学生,又要认真组织,热心指导,严格管理,全面考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总结反馈。各学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便更好推进此项工作。

附件

1、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区域划分方案

2、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

3、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登记表

4、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分组统计表

5、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暂行)

6、大学生参加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管理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物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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